2016年度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卓蘭鎮詹先生來電詢問,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土地分別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應該如何繳納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如果沒有設定管理人,將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稽徵機關除了將繳款書送達給其中1人外,另外會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給全體公同共有人,至於該如何繳納呢?則由繳款書受送達人持繳款書繳納,核定稅額通知書的目的僅為告知全體公同共有人有關地價稅核課內容、繳款書受送達人、繳納期限及申請復查之期限等資訊。
該局提醒公同共有土地所有權人,對於應納地價稅是負連帶繳納責任,如逾期未繳納,則會全體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特別留意。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